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17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簡章
為加強紅河衛生職業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紅河州人社局《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紅河衛生職業學院研究并報紅河州教育局、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17年招聘緊缺人才13人,現將緊缺人才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對象、崗位及地點
1、招聘對象: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年齡在35周歲以下(招聘崗位見附件)。
2、招聘地點:廣西醫科大學、西南醫科大學、川北醫學院、重慶醫科大學、昆明醫科大學、云南中醫學院、大理大學。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時間、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時間: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17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時間擬定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3月31日。2016年12月27日在廣西醫科大學招聘。其他招聘地點的招聘時間請關注紅河衛生職業學院網站和招聘地點院校信息。
(二)招聘方式:
組成招聘組赴廣西醫科大學、西南醫科大學、川北醫學院、重慶醫科大學、昆明醫科大學、云南中醫學院、大理大學招聘,招聘組完成招聘計劃指標后,不再到下一所學校招聘,請符合招聘對象有意向的畢業生提前關注紅河衛生職業學院網站和招聘地點院校招生就業部門公布的信息。
(三)招聘程序:
由3至5名考官會同紅河州教育局、紅河州人大、紅河州政協工作人員組成現場招聘考核小組進行招聘,具體程序如下: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資格復審和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2.確定考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現場考核。
3.現場考核。采取講課、專業提問、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考核。
4.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招聘小組考官的評分算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5.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四、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五、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紅河州教育局、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學院和州教育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凡人事、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六、紀律
招聘引進緊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紅河衛生職業學院紀委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工作方案由紅河衛生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紅河衛生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聯系電話(傳真):0873-3657877
楊老師 電話:13887367424
鄒老師 電話:13988044016
通信地址:云南省紅河州蒙自市紅河州衛生職業學院
郵政編碼:661100
學校網址:http://www.hhwzy.cn
附:1.紅河衛生職業學院2017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