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醫科大學關于選拔國家留學基金委2017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通知
2017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遴選工作已開始,請結合單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的需要組織遴選、申報。詳情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點擊出國留學—申報指南及綜合項目專欄-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 查詢。
申請人須在2017年4月1日-4月12日時間段內完成網上報名,并向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處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提交相關紙質申請材料。
網上報名系統將根據申請人填寫的申請表自動生成《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及《單位推薦意見表》,請按系統提示打印。其中《單位推薦意見表》打印后由申請人所在部門填寫,在單位意見欄簽署單位負責人意見、蓋公章。另請各部門/學院/附屬醫院提交一份單位同意推薦報告,報告中闡明同意推薦人選申報該項目的目的意義,在推薦名單中按推薦先后排序。
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為一年,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單位推薦函中需明確能夠確保錄取人員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完成派出審批手續。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留學資格者,2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請各單位對申請人材料按項目簡章要求進行審核,于2017年4月12日前統一將下列申請材料交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處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以便按時匯總上報:
1.個人申請書(原件一份);
2.國家留學基金委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單位推薦意見表》復印件中部門負責人簽名處無需簽字,部門公章無需加蓋);
3.單位同意推薦報告。
4.處級干部申報需提交《昆明醫科大學長期公派出國留學申報審批意見》(見附件)
特別提示: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申報人員需同時提交國外邀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