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培養掌握工程力學、土力學、測量學、房屋建筑學和結構工程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具備從事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研究開發、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 道、路橋、礦井等的設計、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資、開發部門從事技術或管理工作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培養要求
1、具有較扎實的自然科學基礎,了解當代科學技術的主要內容和應用前景;2、掌握工程力學、房屋建筑學、土力學的基本理論,掌握工程規劃與選型、工程材料、結構分析與設計、地基處理方面的基本知識,掌握有關建筑機械、電工、工程測量與試驗、施工技術與組織等方面的基本技術;3、具有工程制圖、計算機應用、試驗儀器使用的基本能力,具有綜合應用各種手段(包括外語工具)查詢資料、獲取信息的初步能力;4、了解土木工程主要法規;5、具有進行工程設計、試驗、施工、管理和研究的初步能力。